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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竹盛:从曾荫权卸任后暂住深圳看避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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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竹盛:从曾荫权卸任后暂住深圳看避嫌制度 Empty
帖子主题: 叶竹盛:从曾荫权卸任后暂住深圳看避嫌制度   叶竹盛:从曾荫权卸任后暂住深圳看避嫌制度 Empty周六 三月 24, 2012 1:18 pm

今年七月,曾荫权将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上退休。作为特首,曾荫权常处于舆论漩涡的中央。最近,有报道质疑曾荫权曾接受富商款待,乘坐私家游艇前往澳门。有人质疑他此举是为了退休后进入商界铺路。曾荫权向媒体澄清了此事,并为了表示自己将真正“退且休”,而不是“退而不休”,他透露退休后将在深圳短暂居住。
  2005年,有着38年公务员生涯的曾荫权接替提前退休的董建华,成为香港第二个特首。董建华任内,关于特首退休后安排的有关规定才刚刚提上议程,直到董建华退休前数月,有关规管特首退休的规定才达成共识。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为避免此规定被认为是针对董建华及继任的曾荫权“量身定做”的,这个规定于2007年第三任特首任期才开始生效。

  曾荫权正是从第三任特首任上退休的,因此是这个规定的首个适用对象。根据规定,前任行政长官离任后三年是俗称的“冷河期”,将受到就业规管。在第一年,前任行政长官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或参与商业活动。在随后的两年,在展开任何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之前,退休特首须事先征询一个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三年后才能获得再就业的完全自由。但是退休特首在“冷河期”可以接受中央或特区政府的委任,或者自行从事学术或慈善机构的工作。

  虽然董建华任上尚未对特首退休做出任何规定,但是董建华退休后的生活也与此规定相符。他退休后兼任的两个职位分别是接受中央委任的全国政协副主席,以及担任慈善机构“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理事长。

  2008年的香港房屋署前署长梁展文退休后违规再就业的事件引爆了香港公众对高官再就业禁制制度的关注。梁虽然已经过了“冷河期”,但是他所在公司曾在梁担任公职期间以低价获得了一个地块。公众因此怀疑梁在职期间就已经利用公职为退休后工作铺好了路。

  此次曾荫权在退休前备受公众质疑,估计是公众担心再次发生类似的梁展文事件。因此香港对特首离职后的规定实际上比其他很多地区严格。包括英国、美国、澳洲、加拿大、日本在内的主要国家,对政府首脑离职后的政治活动均无任何限制,他们享有普通国民一样的政治权力。这些国家对官员退休后进行商业活动主要采取的是事后审查的制度,而不是事先一律禁止的规制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活动和商业活动的不同标准。因为政治活动、学术和慈善等机构具有公共性,与官员未退休前的权力性质相符,所以这些领域欢迎退休官员继续发挥余热。而商业活动则可能渗入官员离职前的公职行为,导致公职受到资本腐化,且商业领域主要是私人利益,并不符合公共性要求。

  对退休高官的诸多限制所反映的并不是不近人情的政治伦理,而恰恰代表了政治进步的方向。现代政治将政府职位从依附于个人的传统权力中分离出来,强调的是政治的公共性。影响官员权力运用的非公共性因素不仅可能存在于官员任内,也可能在任内预支权力,待到离任后再收取“延后报酬”。对官员退休后的工作进行管制就代表着对政治公共性的强调。而官员退休后,如能自动避嫌,则不啻为一种政治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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